[教學組] 轉知 : 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增能研習案
| 附件: |
如說明六 (376480000A_1110009426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009426_ATTACH2.ods、376480000A_1110009426_ATTACH3.pdf) |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增能研習案,請貴校薦派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1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8124號函辦理。 |
| 二、 |
為協助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以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增能研習。 |
| (一) |
閩南語文認證培訓:全校總班級數12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少薦派1人;全校總班級數13-36班學校,每校至少薦派2人;全校總班級數37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薦派3人;各校可視地區語別屬性及師資需求,增列人數。 |
| (二) |
客語文認證培訓: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每校請至少薦派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實際需求薦派教師報名。 |
| 四、 |
請貴校填寫「學校薦派名單」(如附件3.odt檔),於111年1月10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掃描檔及原始檔案以電子公文函送本府彙整,並請相關教師逕依計畫報名方式報名,國教署將優先錄取薦派教師。 |
| (一) |
閩南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承辦專員許芳誠先生,電話:0910-593259,電子信箱:a0910593259@gmail.com。 |
| (二) |
客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承辦專員盧先生,電話:(03)422-7151轉65274或33498,電子信箱:111juniorhakka@gmail.com 。 |
| 正本: |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