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 轉知 : 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增能研習案

南投縣政府 函

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6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09426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六 (376480000A_1110009426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009426_ATTACH2.ods、376480000A_1110009426_ATTACH3.pdf)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增能研習案,請貴校薦派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1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8124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以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增能研習。
三、 請貴校務必薦派教師參與,薦派原則如下:
(一) 閩南語文認證培訓:全校總班級數12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少薦派1人;全校總班級數13-36班學校,每校至少薦派2人;全校總班級數37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薦派3人;各校可視地區語別屬性及師資需求,增列人數。
(二) 客語文認證培訓: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每校請至少薦派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實際需求薦派教師報名。
四、 請貴校填寫「學校薦派名單」(如附件3.odt檔),於111年1月10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掃描檔及原始檔案以電子公文函送本府彙整,並請相關教師逕依計畫報名方式報名,國教署將優先錄取薦派教師。
五、 研習資訊請洽以下窗口詢問:
(一) 閩南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承辦專員許芳誠先生,電話:0910-593259,電子信箱:a0910593259@gmail.com。
(二) 客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承辦專員盧先生,電話:(03)422-7151轉65274或33498,電子信箱:111juniorhakka@gmail.com 。
六、 檢送實施計畫及學校薦派名單各1份。
正本: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國中部)、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國中部)、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