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 轉知: 第二專長學分班

南投縣政府 函

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38027號
速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10038027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038027_ATTACH2.ods)
主旨: 為提升國中部分領域科目專長授課比率,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開辦第二專長學分班,請各校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薦送有意願參加進修教師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446L號函辦理。
二、 為有效提升本縣表演藝術、家政、健康教育、童軍及地球科學專長授課比率,請於旨揭期限前,協處如下:
(一) 教育部考量本縣學校專長授課比率、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依薦送名額,薦送公立國民中學(含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正式教師名單(含正備取,每位教師限薦送一校一班,請勿重複薦送,另每校各科得薦送正備取名額請參附件3填表說明,薦送說明如附件2、薦送表如附件3)。
(二) 請各校將附件3各領域之薦送表彙整後,免備文將核章掃描檔及excel電子檔寄至李怡萱承辦人信箱(al6386@nantou.gov.tw;al為英文字母),逾期不予受理(亦請提供可編輯檔案)。
(三) 為提供前於110年11月提報欲進修上開科目之教師進修機會,未列於前面排序者(不限公私立學校),亦請併入本次薦送。
三、 後續由開班大學依序通知教師檢送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參加教師名單,相關開課細節請逕洽各校承辦人。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