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111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計畫
| 附件: |
如主旨 (376480000A_1110137975_ATTACH1.pdf) |
| 主旨: |
函轉「111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計畫一份,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1年6月6日海洋教育字第1110011699號函辦理。 |
| 二、 |
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品質。 |
| (一) |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下教師組成之教學團隊,每隊成員由3-6位教師組成,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 |
| (二) |
徵選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三組。 |
| 1、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別每組推薦1至10個團隊(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
| (1) |
教育部國教署管轄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1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
| (2) |
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
| 1、 |
各組獎項分別評選特優1至5隊、優等1至5隊、佳作若干隊(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並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每隊獲獎人員頒發獎狀乙紙,得由所屬機關依權責予以核實敘獎鼓勵。 |
| |
榮獲特優獎項者,另薦送至「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課程教學團隊獎」進行表揚,並核發獎金新臺幣1萬2,000元。本獎金依據「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辦理,該獎支給條件須符合「獲獎人或獲獎團體數占參賽人或參賽團體數之比例應在20%以下」規定情形下發予獎金。 |
| 四、 |
每一團隊需檢附選拔報名表、切結書授權等書面正本各1份,以及方案內文書面乙式3份,並彙整為電子檔光碟(Word、PDF)1份,一併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及收件方式:「54249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210號南投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 收」,連絡電話:049-2323833,以郵戳日期(111年6月20日)為憑,逾期恕不辦理。 |
| 五、 |
詳細資訊及相關附件下載請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https://tmec.ntou.edu.tw/p/406-1016-72427,r625.php?Lang=zh-tw。 |
| 六、 |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佩珊小姐,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