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南投縣政府 函

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20679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 (376480000A_1110206795_ATTACH1.pdf)
主旨: 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1份,請務必周知貴校教職員生,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5日臺教資(二)字第1110080521A號函辦理。
二、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審議著作權法第46條修正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應針對「合理技術措施」提供指引,俾利各級學校及教師遵循,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旨揭指引供各校及教師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