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以下簡稱課審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作業
| 附件: |
教育部_1135401763A號公告 (376480000A_1130138945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以下簡稱課審會)學生代表委員遴選作業,請貴校公告周知相關訊息並鼓勵學生報名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1763號函辦理。 |
| 二、 |
依課審會辦法第6條第1項第10款、第7條第1項第10款、第8條第1項及第9條規定,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係由教育部輔導學生組成之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會之委員,由教育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就教育部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擔任之候選人中選舉產生。 |
| 三、 |
為公開徵求學生自行登記為課審會「審議大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被提名候選人」及「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擔任之委員」候選人、遴選委員會委員,請惠予公告周知下列訊息,並鼓勵學生報名參加: |
| (一) |
登記資格:凡具有學生身分或離校未滿1年者。 |
| (三) |
登記網址:https://used-plat.k12ea.gov.tw/ques/curriculum_committee_enrol。 |
| (四) |
登記期間:1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13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 |
| (五) |
凡於網路登記完成後,不再受理變更候選人或委員身分。 |
| 四、 |
遴選委員會之召開相關資訊,將於候選人或委員登記程序完成後,擇期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