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份者。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1)國小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2)國中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學生,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註:學業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為主,若學校僅能以非分數方式呈現,將依據行政院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9條第3項進行轉換,取各級距中間值進行加總平均,即為該學生學業成績。
獎助金額及名額:
※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視同高中(職)論。
※申請組別分類,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
(國一學生持上一學年度成績單,即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則需報名小學組,依此類推。)
※各組若超過申請人數時,以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排定名額。
請完成以下申請步驟,並備妥下列紙本文件:
(1)須完成【助學圓夢,慈心相伴─獎學金線上表單】
(2)請列印並填寫好「清寒獎助學金及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申請書」表格(請勿擅自修改申請書格 式)。
(3)本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者,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正本。
(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註1:除提供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免扣手續費外,提供其他金融機構帳戶需內扣手續費。
註2:若申請人無個人銀行帳戶,則提供同戶籍直系血親之銀行帳戶存摺。
將上述七點所列之文件,於113/11/15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寄件地址: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41-3號
收件人:「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
406 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141-3號
「財團法人德慈生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990483#5562
電子郵件:kit@bertiebio.com
(一) 經本會評定獲獎者,將公告於本會網站;得獎同學之獎學金匯入個人金融帳戶。
(二) 為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得獎之獎狀以電子檔獎狀取代紙本獎狀,請獲獎同學於下載期限內至官網下載,恕不再提供紙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