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本縣11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表件

南投縣政府 函

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4008331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40083310_ATTACH1.doc)
主旨: 檢送本縣11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表件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14年度中央對縣市政府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辦理。
二、 114學年度課程計畫調修重點說明如下:
(一) 表件1-2「學校課程願景與架構」請呈現貴校彈性課程主軸架構。
(二) 表件1-3-1、1-3-2「國中小學生學習節數一覽表」預先填 入國中小全部年級領域學習課程之節數,貴校務請完全符 合,請勿擅予更改。
(三) 表件1-4依法規將教育議題納入課程計畫實施規劃。
(四) 表件1-5「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戶外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規劃統整性、主題性之彈性學習課程」,應於該年級全部班級實施,且非以宣導或活動形式辦理。
(五) 表件1-8「課程評鑑規劃」部定及校訂課程評鑑實施規劃表,全校至少呈現1個單元。
(六) 表件2-1至2-5為「國中小領域課程總表/計畫」相關表件。
(七) 表件3-1至3-2為「國中小彈性課程總表/計畫」相關表件。
(八) 表件3-3「國中小彈性學習課程計畫」,重申統整性探究課程審查重點如下:
1、 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應於課程計畫表頭勾選「安全教育 」,於學習表現欄位填入「主題內容重點」(例:交A-I-3辨識社區道路環境的常見危險)。
2、 須跨領域設計,不可僅有單一領域加議題融入(包含國 小低年級英語、國小中高年級資訊及其餘各校開設之校 訂課程)。
3、 學習表現應將「領域+數字編碼+內容」完整寫出(例: 國 2-Ⅰ-2說出所聽聞的內容),必須「2領域以上」。
4、 學習內容以校訂為原則,若參考領綱,必須「2領域以 上」。
5、 應避免領域相關名稱或近似領域課程之主題章節。
(九) 表件4-1「課發會組織設置要點與運作」課發會期程5次,所列出必要提案,全數均應呈現審議討論歷程紀錄並作出決議。
(十) 表件4-3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
(十一) 表件4-4「學生學習評量要點」,請根據113年09月30日新修正發布之「南投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規定」進行學校學習評量要點修正,並重新置於校網連結。
(十二) 表件4-6「校內應辦研習佐證資料」增列相關說明。
(十三) 表件4-7「課程評鑑表」、「課程評鑑檢核結果及應用,包含學校113 學年度實際執行之「部定與校訂課程評鑑實施規劃表」(各至少一單元或主題)與「總體、部定、校訂課程評鑑結果分析表」,及最終之「課程評鑑結果問題改善策略或方法」,請依照課程計畫撰寫增能研習之說明完成撰寫。
(十四) 其餘內容調修處均以紅字標示,貴校請使用本(114)學年度格式撰寫。
三、 普教課程計畫表件網址:https://bit.ly/114南投課程計畫,【普教】「114學年度課程計畫表件」 資料夾。
四、 特教課程計畫表件網址:https://bit.ly/114南投課程計畫,【特教】「特殊教育課程計畫表件」 資料夾。
五、 檢覈方式:
(一) 普教計畫繳交:
1、 5月10日(六)前將「114全學年度 叁、校訂課程」,及國小中、低年級及國中7、8年級教案(含各單元之學習單及標準本位評量)之雲端連結網址,經課發會完成審議後,上傳至本府指定平台(http://spec.ntct.edu.tw/)。俾利第一階段(5/14~5/21)審(備)查。
2、 教務主任跨校互核: 期程5/22(四)至5/23(五)。
3、 6月6日(五)前經由貴校所屬鄉鎮教務主任工作圈之專業對話機制,將相互檢核完畢之課程計畫電子檔或連結上傳至指定平台(http://spec.ntct.edu.tw/)供委員預覽。
4、 6月7日(六)至6月16日(一)進行第二階段審(備)查,請至平台檢視委員意見,俾利面談流暢進行。
(二) 特教計畫繳交:
1、 6月30日(一)前將課程計畫電子檔上傳至指定平台(http://spec.ntct.edu.tw/)供委員預覽,完成書審程序。
2、 請於面審前3日至平台檢視委員意見,俾利面審流暢進行。
六、 實體面談:
(一) 普教課程:
1、 6月19日(四)、20日(五)至漳興國小面談,將課程計畫(本府核准公文日期及字號請先空白)按照課程計畫目錄順序呈現,上傳至貴校網站首頁明顯之處。
2、 當日繳交學生學習節數一覽表(核章)、課發會審議表(核章)及委員備查表(空白),由備查委員交由本府彙整。未通過者請於6月23日至27日聯繫委員進行複查。
(二) 特教課程:
1、 7月10日(四)、11日(五)以GoogleMeet視訊面談,當日繳交依委員書審意見備齊相關表件以利會談。
2、 未通過者請於7月12日至20日聯繫委員進行複查。
(三) 掛網填報:
1、 7月30日前補上課程計畫本府核准公文日期及字號,並按照課程計畫目錄順序呈現,上傳至貴校網站首頁明顯之處,並至【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填報課程計畫,填報內容必須與通過備查之課程計畫完全相符。
2、 此為教育部補助款考核項目,請務必依限確實完成。
(四) 114學年度倘有協同教學或配合新課綱彈性學習課程衍生彈性人力需額外申請鐘點費者,須經課發會審議通過,並函報本府,於課程計畫面談當日同時呈交委員,經本府核定後得運用教師員額控留經費推動。
(五) 課程計畫獲委員評定績優之學校,本府將予以敘獎;待改進之學校,列入每學期課程與教學訪視受訪對象。
(六) 為配合特殊教育課程推動,校內安置有特殊教育學生者,課程計畫須包含特殊教育課程,並於學校發展願景呈現特殊教育內涵。
(七) 備查委員名單及各校備查時間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