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115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
| 附件: |
如主旨 (376480000A_1140275619_ATTACH1.pdf、376480000A_1140275619_ATTACH2.rtf、376480000A_1140275619_ATTACH3.pdf) |
| 主旨: |
檢送本縣「115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審查實施計畫」乙份,請貴校踴躍投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
| 二、 |
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徵選辦法如下: |
| 1、 |
初選報名:即日起至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止,欲參加初選學校請於下列網址填寫報名資料:https://forms.gle/tvwBfW9gNVwJvNRQ7。 |
| 2、 |
初選送件:即日起至115年1月14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
| 3、 |
公布書面審查通過學校:預計於115年1月19日(星期一),公告本府教育處網站。 |
| 1、 |
書面審查:檢附方案全文(包含圖片以20頁為上限)裝訂成冊3份、相關附件及電子檔光碟1份,於115年1月14日(星期三)前逕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王蘭媖輔導員收(以郵戳為憑)。 |
| (1) |
各組取2名書面審查通過學校(採本府可送教育部名額2倍錄取),發表日期與時間以本府教育處公告為主。 |
| (2) |
每校團隊獎金新臺幣15,000元,從事辦學考察、推廣或研究發展補助金等之用,並提供獎勵補助金新臺幣5萬元予學校參加115年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審評選活動之用(本獎項獲獎學校由本府推薦參加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審評選活動)。 |
| (3) |
每校團隊成員1人敘小功1次,至多兩人敘嘉獎2次,其餘成員敘嘉獎1次。 |
| (1) |
每校團隊獎金新臺幣7,500元,從事辦學考察、推廣或研究發展補助金等之用。 |
| (2) |
每校團隊成員1人敘嘉獎2次,其餘成員各敘嘉獎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