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114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480000A_1150022286_ATTACH1.pdf、376480000A_1150022286_ATTACH2.docx) |
| 主旨: |
有關本府委請本縣南崗國民國民中學辦理114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乙案,請轉知所屬人員,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12月4日府教學字第1140277641號辦理。 |
| 1、 |
持有教育部、國立成功大學臺灣台語或客委會客家語文能力認證通過中高級或中級證書者。 |
| 2、 |
91年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且成績及格者,已持閩南語文或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者。 |
| (二) |
報名日期: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 |
| 2、 |
依序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後當場歸還,影本交由承辦單位收存備查。 |
| (1) |
報名表及切結書,如委託報名請一併檢附委託書。 |
| (3) |
教育部臺灣台語客家語文能力認證中高級證書、 91年教育部閩南語文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及國立成功大學認證通過中高級證書。 |
| (1) |
資格審查時間:115年1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報名時立即審查,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20至25人。 |
| (2) |
專業培訓研習時間:115年2月2日(星期一)至2月6日(星期五),共計5日。 |
| 三、 |
其他相關報名資訊,請詳閱報名簡章(如附件1),如有其他疑義,請逕洽南崗國民中學(049)2222-460#231學務處張宏嘉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