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育組] 轉知: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辦理115年度「文化攜手計畫」
一、依據財團法人親愛音樂文化基金會115年1月8日財法親愛文化字第1140000006號函辦理。
二、該計畫之補助總額為每年新台幣三十萬元整,設定補助對象為全國之演藝團體與各學校藝文社團。
三、本年度之計畫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止,申請之演藝活動需於115年8月至116年7月間辦理。
四、申請團體每年申請一場次為限,補助金額以新台幣3-5萬元為原則。
五、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該會網站/文化補助(https://www.cacf.org.tw/pages/support)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