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首頁
最新公告
[生教組]:有關刑法第227條性平事件之法治知能
依據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