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 轉知 : 111年度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泰雅族學分班
| 南投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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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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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21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22397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十 (376480000A_1110022397_ATTACH1.pdf) |
| 主旨: |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受教育部委託辦理「111年度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泰雅族學分班」,請國民中、小學(含附設幼兒園)鼓勵專任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踴躍報考,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1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0480號函暨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111 年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開班協調會」會議紀錄辦理。 |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7日下午5時(逾期恕不受理)。 |
| 三、 | 報名方式: |
| (一) | 填寫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Mbb9n4)。 |
| (二) | 傳真(03-5614515)或掃描檔(itllt3601@gmail.com)回傳報名表件。 |
| 四、 | 招生對象(錄取順序): |
| (一) | 招收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學校之在職教師為第1順位原則。 |
| (二) | 招收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為第2順位。 |
| (三) | 招收一般學校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學校之在職教師為第3順位原則。 |
| (四) | 招收一般學校之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為第4順位。 |
| (五) | 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線上報名系統填寫次序錄取。 |
| 五、 | 招生人數:12人。 |
| 六、 | 上課期程:111年2月至112年1月,共計1年,惟實際開課日期另行通知錄取學員。 |
| 七、 | 上課時間:學期間週六、日排課,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排課,上課時間為上午8:30~17:20為原則。 |
| 八、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
| 九、 | 收費標準:無須繳費。 |
| 十、 | 檢附招生簡章一份。 |
| 正本: | 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