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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轉知: 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於111年2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657A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南投縣政府 函

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3月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100504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480000A_1110050422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050422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於111年2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657A號令修正發布在案,新增第4點之1規定之消極資格,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657B號函辦理。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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