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南投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教學實施計畫
| 南投縣政府 函 |
| 地址: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辦人:輔導員 伍心怡 電話:049-2222106#1375 電子信箱:clarawu55@eipmail.nantou.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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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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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4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06350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四 (376480000A_1110063505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063505_ATTACH2.doc) |
| 主旨: | 檢送第二次修訂「南投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教學實施計畫」一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2月1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17242號函辦理。 |
| 二、 | 國教署於111年1月25日第二次修訂「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修訂重點如下: |
| (一) | 評量方式:對於居家線上學習之學生,請學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定期評量以到校實施為主,倘學生有實施困難,學校得安排改採線上方式辦理,並與家長充分溝通;平時評量得採彈性多元方式進行,並注意兼顧公平性。 |
| (二) | 教學策略:教師應就學生上網使用態度與行為、個人隱私及資訊安全議題,事前充分與學生及家長溝通;教學過程宜有師生互動時間(例如:同步教學時,在不侵害隱私權的前提下,讓學生以背景模糊方式適時開啟鏡頭及麥克風,或回傳聲音或文字訊息),並搭配獎勵制度,以提升學生參與感及學習成效。 |
| 三、 | 本府亦針對上述修訂內容進行修訂(詳如附件1)。 |
| 四、 | 為掌握各校執行狀況及所需要之協助,務請貴校依據實際實施情形及執行狀況完成學校自評表(如附件2),並請貴校於111年7月1日(星期五)前,上傳至本府教育處網站之公務填報系統,開放填報時間屆時另案公告。 |
| 正本: |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