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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等規定。

函轉教育部「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號令修正發布,請自行下載參閱(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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