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閩南語中高級以上認證:分別於111年10月報名、112年3月考試;以及112年5月報名、8月考試
| 南投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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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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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9月15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10219061號 |
| 速別: | 最速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480000A_1110219061_ATTACH1.pdf) |
| 主旨: | 有關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整備及課程推動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9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18673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111年3月1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16363B號令公布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規定,自111學年度起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於國民小學階段列為部定課程必修,每週一節課;國民中學階段列入七、八年級部定課程必修,每週一節課,及九年級列為彈性學習課程選修;高中教育階段列入部定課程必修2學分,及校訂課程選修4學分。是以本土語文/臺灣手語之部定課程,不得以社團等方式於彈性課程實施,爰為落實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各校本土語文課程實施,以及國中各校確實依據學生選習意願進行開課及師資準備,請貴校落實本土教育之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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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教學人員培訓、增能及回流課程規劃: |
| 1、 | 為儲備各校本土語文師資,請鼓勵所屬教師報名參加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並預作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之規劃,以及提前儲備各校本土語文師資,規劃並鼓勵教師參與輔導認證研習課程,近期語言認證期程如下: |
| (1) | 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中高級以上認證:於111年12月報名、112年3月考試。 |
| (2) | 教育部辦理閩南語中高級以上認證:分別於111年10月報名、112年3月考試;以及112年5月報名、8月考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