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轉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 說明: |
| 一、 | 該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僅針對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
| 二、 |
| (一) |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
| (二) |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
| 三、 | 旨案相關修正QA,請至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