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教育部112年將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有意願參加進修教師名單
| 附件: |
如說明六 (376480000A_1110255017_ATTACH1.pdf、376480000A_1110255017_ATTACH2.xlsx、376480000A_1110255017_ATTACH3.xlsx、376480000A_1110255017_ATTACH4.xlsx) |
| 主旨: |
教育部為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12年將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有意願參加進修教師名單,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4729L號函辦理。 |
| 二、 |
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2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評估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本土語文及特殊教育),提供旨揭學分班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
| 三、 |
為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提供本縣「111學年度各直轄市及各縣市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一覽表」,請貴校就該專長授課比率較低之科目,督導教師進修第二專長。 |
| 四、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2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
| 五、 |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
| 六、 |
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請就班別於111年11月14日(星期 一)前函復本府,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