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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申請

請於113年2月23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重申「南投縣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事項」第6點規定,凡就讀本縣完全中學、國中(含私立高中附設國中部)、國小符合軍公教遺族身分之在學學生方可提出申請;同時符合本規定事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規定者,需檢附未請領其他教育補助之證明始可請領。

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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