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申辦說明會
| 南投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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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南投縣立南崗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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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30046339號 |
| 速別: | 速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主旨 (376480000A_1130046339_ATTACH1.pdf、376480000A_1130046339_ATTACH2.pdf、376480000A_1130046339_ATTACH3.pdf、376480000A_1130046339_ATTACH4.pdf) |
| 主旨: | 有關「113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申辦說明會」實施計畫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3年2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13242號函辦理。 |
| 二、 | 為辦理本縣初審事宜,本府訂定以下作業期程,請有意申辦學校依限辦理: |
| (一) | 即日起至113年3月25日(星期一)前,逕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https://teach.k12ea.gov.tw) 完成線上登錄步驟。 |
| (二) | 申請:請各校於113年4月3日(星期三)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上傳前開填報系統,以利辦理初審事宜。 |
| (三) | 國教署第一階段審查意見:113年6月3日(星期一)至6月7日(星期五)請通過初審學校,依複審審查意見修正計畫上傳。 |
| (四) | 本府於113年6月11日(星期二)協助檢視各校所提交完整核章修正後計畫及經費表,並函報國教署縣市彙整經費表,請學校務必依期程辦理,以維護本縣整體學校權益。 |
| 三、 | 113學年度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要點如附件1): |
| (一) | 推動教師實踐自主活化教學(計畫一): |
| 1、 | 補助對象為自主社群、法人、團體及一般學校,屬國教署指定任務(如英語融入彈性學習課程、科技領域國小校本課程合作學校計畫)之學校,倘有申辦意願,得於原英語融入彈性學習課程及科技領域國小校本課程合作學校計畫外,再提出一案,共計以提出兩案為限。 |
| 2、 | 為提升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成效,本府可優先邀請完成「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經營力培訓課程」之教師(如附件2),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之規劃與推動,俾利促進社群之運作發展。 |
| (二) | 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計畫二):該計畫補助對象除一般學校外,新增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之協作學校,說明如下: |
| 1、 | 一般學校:除原規劃之彈性學習課程外,需從國教署所列辦理主題(安全教育、SEL社會情緒學習、SDGs、STEM、媒體素養教育、高齡、食農、生命教育、國小資訊及科技教育、英語融入),擇一主題結合彈性學習課程,且一學年至少實施4節課,至於安全教育則須依據本署安全教育課程模組規劃辦理。 |
| 2、 | 地方政府推薦之協作學校:該學校除辦理前開一般學校之彈性學習課程及擇所定一主題結合彈性學習課程實施外,需協助地方政府,引導所在區域鄰近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及精進課程發展。本府依建議數量(如附件3)推薦課綱推動專業且課程發展已臻成熟之學校(如曾參與「國民中小學階段前導學校計畫」或「課程領導在國中發展與實踐計畫」者)擔任,受推薦學校須辦理事項如下: |
| (1) | 組織區域課綱推動、課程發展學校群組,並至少辦理4次強化該區域學校合作交流與連結,每校得申請經費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並得併同計畫一提出申請;倘協作學校為偏遠地區學校則申請計畫三,每校得申請35萬元。 |
| (2) | 為強化區域學校合作交流與連結,並提升協作學校運用數位科技工具,進行課程共備及規劃之能力,國教署將辦理相關增能工作坊,請協作學校務必配合參與。 |
| (3) | 前揭協作學校推薦對象為112年參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計畫(核心學校優先推薦),請有意申辦此項目之前導學校於113年3月10日(星期五)前與承辦人聯繫,以利統整規劃。 |
| 3、 | 申辦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者,請依據國教署110年6月24日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彈性學習課程補充說明」規劃,並須邀請國教署培訓之12年國教課推專家每年至少到校指導1次。(人才資料庫連結如下:https://cirn.moe.edu.tw/WebFile/index.aspx?sid=20&mid=377) |
| (三) | 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發展課程與教師專業支持(計畫三):學校除組成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常態及持續性進行教學活化外,另應規劃部分與學生自主學習相關主題之教學專業精進。 |
| (四) | 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發展學生自主學習、多元試探活動(計畫四): |
| 1、 | 一般方案學校:相關課程或活動之規劃以全體學生參與為原則。 |
| 2、 | 自主學習方案學校:為提升偏遠地區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另增加自主學習計畫之實施內容,國教署將辦理相關增能工作坊,以協助教師規劃自主學習課程,參與本方案學校須配合增能。 |
| (五) | 另113學年度最新偏遠地區學校名單公告後,倘已不具偏遠地區學校身分者,國教署將協助學校調整計畫類別及內容。 |
| 四、 | 為減少學校承辦人差勤負擔,鼓勵申請學校優先報名參加本縣實體場說明會,並予以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本縣實體場次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113年3月1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
| (二) | 地點:竹山國小。 |
| (三) | 本說明會係針對國教署要點提醒申辦注意事項,不影響學校規劃課程及撰寫計畫,請貴校預先編擬實施計畫,以掌握申辦期程。 |
| 五、 | 另國教署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舉辦說明會(計畫書如附件4),時間臚列如下: |
| (一) | 東區線上說明會: |
| 1、 | 子計畫3、4: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1時辦理。 |
| 2、 | 子計畫1、2: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時至12時辦理。 |
| (二) | 中區線上說明會: |
| 1、 | 子計畫3、4: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3時辦理。 |
| 2、 | 子計畫1、2: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下午3時至4時辦理。 |
| (三) | 北區實體說明會: |
| 1、 | 子計畫3、4:113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3時辦理。 |
| 2、 | 子計畫1、2:113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3時至4時辦理。 |
| (四) | 請學校逕至表單完成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VEbGPBBAT2yU4SCW8,並請學校惠予公假登記出席。 |
| 六、 | 如有疑義請洽辦理窗口: |
| (一) | 計畫申請:臺北市立大學王芳婷助理,電話:(02)2311-3040分機8423,電子信箱:shelley@go.utaipei.edu.tw。 |
| (二) | 系統問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系統客服專線:(049)2910960#3955、3956、3957電子信箱:webservice@mail.ncnu.edu.tw。 |
| (三) | 計畫二協作學校及計畫四-自主學習: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周助理,聯絡電話:連絡電話 (02)7749-3866,電子信箱:tspace2021@gmail.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