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轉知: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
| 主旨摘要 | 請貴校派員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112學年度 「『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及「『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 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案,請薦派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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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本府113年1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7926號函諒達。 二、為提升國民中小學藝術領域教師之教學關鍵能力,增進教師教學自信, 以深化藝術領域課程之教學品質,爰辦理旨揭工作坊,其資訊摘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分北、中、南3區以兩階段方式辦理,中區日程及地點如下: 1、時間: (1)第1階段於113年3月18日(星期一)至19日(星期二)。 (2)第2階段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至26日(星期五)。 2、地點:臺中市南區樹德國民小學(臺中市南區復興北路566號)。 (二)「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分 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1、東區(混成):於113年3月5日(星期二)至3月7日(星期四)辦理, 研習地點為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中學 (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3號)。 2、南區:於113年3月26日(星期二)至3月28日(星期四)辦理, 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2號)。 (三)報名方式:請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並於各區報名期限前, 確認薦派教師填寫Google表單報名,另請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三、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乙紙。 四、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02-8275-1414#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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