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育組] 轉知:「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56209號函辦理。
二、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教育部於113年5月27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30052679號函同意備查在案,並已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旨案比賽主辦單位)以說明一函檢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大專校院,且公告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官方網站,合先敘明。
三、 查前開要點明訂自115學年度起辦理芭蕾賽事及相關規範,辦理日程如下,請各校預為因應:
(一) 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
1、 縣市初賽:115年9-12月。
2、 教育部決賽:116年2-3月,依輪辦表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二) 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
1、 縣市初賽:116年9-12月。
2、 教育部決賽:117年2-3月,依輪辦表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四、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教育部承辦人陳小姐:02-7736-6227洽詢;賽務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02-7749-3242。
二、 「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經教育部於113年5月27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30052679號函同意備查在案,並已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旨案比賽主辦單位)以說明一函檢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大專校院,且公告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官方網站,合先敘明。
三、 查前開要點明訂自115學年度起辦理芭蕾賽事及相關規範,辦理日程如下,請各校預為因應:
(一) 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
1、 縣市初賽:115年9-12月。
2、 教育部決賽:116年2-3月,依輪辦表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二) 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
1、 縣市初賽:116年9-12月。
2、 教育部決賽:117年2-3月,依輪辦表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四、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教育部承辦人陳小姐:02-7736-6227洽詢;賽務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姐:02-7749-3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