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組:修正「南投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使用個人電腦作業規定」第二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主旨: | 修正「南投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使用個人電腦作業規定」第二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檢送「南投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使用個人電腦作業規定」1份,本要點原引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惟該法業於99年5月26日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爰修正相關文字。 |

| 主旨: | 修正「南投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使用個人電腦作業規定」第二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 說明: | 檢送「南投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使用個人電腦作業規定」1份,本要點原引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惟該法業於99年5月26日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爰修正相關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