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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九年級補考須知

南崗國中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成績補考須知

補考/繳交

時間

九年級

備註

語文領域

114.05.28

第五節

下課時間

國文:紙筆謄寫。

考生自公告起至補考時間止,應完成國文課本第六冊第一課、第二課、第四課課文各謄寫一次。

英文:紙筆謄寫。

考生自公告起至補考時間止,應完成騰寫英文課本第六冊U1~U4 READING內容各一次。

各佔語文領域成績50%。

英語需分課分張完成。

※任一科目未完成視同放棄補考。

社會領域

114.05.28

第六節

下課時間

考試方式:紙筆謄寫。

考生自公告起至補考時間止,應完成社會課本第六冊p.12-13、p.54-55、p.110-111內容各一次。

應分科謄寫。

※任一科目未完成視同放棄補考。

數學領域

114.05.28

第七節

下課時間

考試方式:紙筆謄寫作答。

考生自公告起,應自行上網查閱題庫,完整謄寫題目。

※題目完整謄寫,才計分

自然領域

114.05.28

第七節

下課時間

考試方式:紙筆謄寫。

考生自公告起,應自行上網查閱題庫,於作業紙完整謄寫。

※要畫圖

  • 所有科目皆有專用謄寫紙,使用其他紙張謄寫視同未完成。
  • 謄寫作業請於規定時間內,將作業繳交至教務處,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視同缺交。
  • 語文/社會/自然領域總平均需補考者,應完成該領域所有補考作業,才算完成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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